各有關單位:
根據 2023 年塑木材料質量保障公約暨塑木地板團體標準研討會”有關會議精神, 我會本著提高塑木產品質量為保障原則,針對國內塑木市場近年來需求日益增大,同 時劣質產品大量涌入沖擊國內市場,對國內市場的發展帶來嚴重隱患并影響行業聲譽 等情況,共邀塑木行業品質企業簽約并承諾保障塑木產品質量,現將公約條例及簽約 企業名單公示如下,供消費者參考。
《2023 年塑木材料質量保障公約保障簽約條例》
1、在國內市場不出售厚度低于 21mm 的塑木地板,中空塑木地板作為戶外使用時, 任意壁厚不應低于 4.5mm。
2、塑木地板產品出廠后應保證五年以上的使用質量,五年內一旦出現嚴重質量 問題或者不良事件,立即采取修復直至召回措施(安裝和不恰當使用環境除外)。
3、保證塑木地板出廠提供產品檢測報告或者合格證。產品質量應符合國家、行 業、團體等相關標準要求。
4、保證塑木地板符合歐盟 reach(物質化學安全性)要求的規定。
5、塑木地板產品的生產應符合 T/CPPIA 7-2021《塑木制品生產企業環保技術規 范》和 T/CPPIA 8-2021《塑木制品企業安全生產技術規范》的規定,使用符合附錄 A 《塑木復合材料用塑料顆粒》和 B《塑木復合材料用木質纖維粉技術規范》質量要求 的原料。